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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

作者:admin_jxjyc发布时间:2022-10-28



湖南省教育厅文件


湘教发〔2022〕44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有关高等学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满足了国民多样化教育需求,但也存在招生管理不规范、教学要求不落实、考试管理不严格、经费管理不合规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高等教育办学声誉,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推动我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健康发展,全面规范教学和合作办学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良好生态,决定开展高等学校学历 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9月22日



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推动我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健康发展,全面规范教学 和合作办学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良好生态,决定在全省开展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针对我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强化高校办学主体责任,健全监管常态机制,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我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任务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 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精神,针对我省辖区内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定位不准确、校外教学点设置不达

、招生管理不规范、教学要求不落实、考试管理不严格、经费管理不合规等问题,制订《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详见附件1),限期自查自纠,全面督查核实,加强责任追究,完善政策措施。

三、范围对象

       在我省辖区内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活动的省内外高校(含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开放大学,下同),及其在我省辖区内设立的函授站、业余点以及开放大学在系统外设置的学习中心(以下统称校外教学点)。

四、工作安排

        分四个阶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9月-2022年10月)

       1.成立工作机构。成立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主要负责牵头抓总、统筹谋划、调  度指导等工作。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专项整治办,详见附件3) ,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材料综合、督促检查、线索移交等工作。各市州教育(体)局、有关高校要参照省级模式,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中省外高校可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

       2.全面动员部署。2022年9月下旬,省专项整治办召开全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 行全面动员部署。10月15日前,各市州教育(体)局、有关高等学校及时做好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工作,加强宣传发动,并根据自身职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省专项整治办。

       3.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省专项整治办通过相关媒体和网站等公布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投诉举报电话(省专项整治办:073188886352)。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

       1.查摆问题。2022年10月底前,各高校对照“负面清单”,认真开展自查,梳理问题清单(详见附件4),报送省专项整治办。各校  外教学点在相关高校的指导下开展自查,梳理问题清单,报送相应市州和高校专项整治办。

       2.整改落实。2022年11月起,各高校针对问题实施整改,并督促指导校外教学点完成整改任务。整改工作要实行台账和销号管 理,做到条条有回应,件件有落实,不留死角。2022年12月底,各高校向省专项整治办、各校外教学点向相关高校及市州报送问题整 改台账(详见附件5)。

      (三)督查核实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2月)

      1.全面检查核实。2022年12月起,省专项整治办、市州专项整治办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明察暗访等方式, 分别对各高校和辖区内校外教学点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问题排查、工作台账、整改措施和整改成效开展专项检查。

      2.督办重点问题。2023年2月起,省专项整治办根据群众来信来访及其他渠道掌握的情况,对重点单位、重点问题开展督查督办。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3月-2023年4月)

      1.加强总结评估。2023年3月前,各市州、高校专项整治办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撰写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省专项整治办。省专项整治办在分析评估各地各校整治工作情况基础上,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2.推动有序发展。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湖南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发展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

五、整改措施

       (一)明确办学定位。各高校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作为落实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方面,纳 入学校发展规划。要强化学历继续教育公益属性,不得下达经济考核指。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委领导作用,召开专题会议,依据自身办学定位与特色优势,研究确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目标 和规格。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结合高水平学科专业举办“少而优、小 而精”的学历继续教育,逐步撤销非高水平学科专业的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省属高校根据办学条件,聚焦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动态调整学历继续教育专业。高等职业学校原则上围绕制造业重点领域、现代服务业和乡村振兴需求,在高水平专业群内,开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

      (二)规范教学点设置。省教育厅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湖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及管理办法》,进一 步完善校外教学点设置程序与准。各市州教育(体)局要严格规范校外教学点设置和年度办学审核与教学评估,对校外教学点设 置管理过宽过松的,要重新评估,及时整改撤销不达、不合格的校外教学点。各高校要对照《通知》中的《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指引》,审慎设置校外教学点,严控布点数量与范围。对于没有签署合 作协议或合作协议规范的,要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对校外教学点设置不达的,在2025年前停止招生,并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对违规“点外设点”的,属高校设立的,要立即停止合作;属校外教学点 设立的,要责成校外教学点立即停止合作,如拒不整改,高校要立即停止与相应校外教学点合作。对已停止招生和停止合作校外教 学点的原有在籍学生,高校要主动担当,继续提供好学习支持服务。

      (三)规范招生管理。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 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法 依规开展招生宣传。各市州教育(体)局要积极协调市场监督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开展违规广告发布专项整治。对于违规招生宣传的,要摸排整改违规的线索与问题,及时将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于自行违规开展招生宣传 的校外教学点,要及时整改或停止合作。对违规注册“双重学籍”进行核实处理,对注册后的学生和学校不定期开展回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四)规范教学实施。各高校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齐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强对线上教学和线下面授的全过程管理,确保严格落实课程教学、实验实训、考勤、作业、考核、毕业论文(设计)、毕业答辩及审核等环节要求。对线上教学平台缺失或不能满足教 学要求的,要加强平台建设。对线下面授教学未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时的20%,要及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对教学环节缺失的,要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完善教学过程。对师 资队伍与在籍学生数配比不达的,要及时配足配好主讲教师、辅导教师、管理人员。

      (五)规范考试管理。各高校要压实考试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考务工作制度,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舞弊和替考行为发生。对开展纸质化考试的,要规范设置考场。对开展网络考试的,要完善远程监控措施,及时进行考生身份识别。对考试管理不严格的,要完善考试管理规程,加强考试过程监督管理。对出现群体作弊、替考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对考试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处理。

     (六)规范经费管理。各高校要保障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经 费,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所有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其他机构和个人代收代缴,严禁上缴前分配。对经费管理

合规的,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费收入使用管理。对高校与校外教学点的分成比例低于一半的,要重新签订合作办 学协议。对校外教学点擅自变更学费标准或者自立收费名目搭车 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要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情况属实的要及时向学生清退多缴学费,立即终止合作,撤销校外教学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是推动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规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教育系统形象的必然要求。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查彻改,要加强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成效巩固,防止问题反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有关高校要落实办学主体责任;各市州教育(体)局要落实对域内校外教学点的监管责任,督促教学点的整 改;校外教学点要落实合作协议规定的职责。各地各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 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各地各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整治办要精心谋划、认真组织,确保整治工作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组织严格、规范、有序。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甚至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通过约谈、通报、诫勉和问责等方式 严肃处理。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实的高校和校外教学点,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视情分别给予压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资格、取缔办学资质等处理。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的,特别是存在利益输送、内外勾结的,各地各校专项整治办要敢于较真碰硬,坚持问题导向,本着存在问题未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报告是渎职的理念,在收到或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省专项整治办。省专项整治办根据问题性质、涉及对象管理权限,分别书面移交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进行严肃查处。


附件:1.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负面清单(试行)

          2.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3.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人员名单

          4.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问题清单表

          5.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台账



附件1



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负面清单(试行)



一、办学定位

1.未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主要工作议题未列入校党(常)委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

3.“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不到位,未按国家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开足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

4.提供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与学校学科、专业优势结合不紧密;

5.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未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不健全或不落实,违规下达经济考核指;

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

6.未经备案,擅自在校区外或在案地址以外进行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活动;

7.合作的设点单位不具备设点资质;

8.未签订有效合作协议或协议规范(无实际约束力);

9.校外教学点未配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辅导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

10.校外教学点不具能保证正常教学、相对稳定、符合安全准和要求的教学场所与设备设施、实验实训、学习资源等条件;

11.校外教学点信息化教学、管理基础建设滞后,不具备进行线上线下结合教学的基本条件;

12.校外教学点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不落实;

13.未定期开展校外教学点检查评估,办学监管责任不到位;

三、招生管理

14.未统一印制和及时发放招生简章等招生宣传材料;

15.校内校外教学点存在“点外设点”、虚假承诺、委托其他组织(个人)代为招生宣传、提供“代报”“代学”“替考”等违规托管服务、跨省招生和宣传等违规行为;

16.招生规模与学校办学条件、治理能力不匹配;

17.违规注册“双重学籍”,提供虚假信息注册学籍;

四、教学管理

18.主办高校或校外教学点转移(实际放弃)或变相转移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权或教学权;

19.人才培养方案不完善、不规范,教学过程明显缺失;

20.缺乏有效的教学监督措施;

21.课程考核准未达到培养目要求;

22.未按规范程序选定教材版本,或教材配送不及时;

23.未定期组织校外教学点教学与管理人员培训;

24.校内及校外教学点教学档案、考试记录不完整、不准确,或记录作假;

25.作业批改、考试成绩评判随意,试卷未按规定保存;

26.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缺失,未全员查重和严肃处理抄袭、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

27.主办高校学位授予准不明确、程序不严谨;

28.存在师德师风失范;

五、考试管理

29.组考方案不完善或不落实;

30.未进行考生身份识别,或身份甄别严格;

31.网络化考试无远程监控措施,纸质化考试未按要求设置考场;

32.考纪监督虚化,存在群体作弊、替考,未按规定及时处理违纪行为;

六、收费与经费使用管理

33.主办高校违规授权或委托单位和个人代收费,学费未全额上缴学校财务账户,存在上缴前分配行为;

34.主办高校擅自超准收费,校外教学点搭车收费;

35.校外教学点教师酬金未统一由主办高校财务部门据实支付,拨付给设点单位的工作经费占学费总额比例超;

七、其他

36.高校未制定回应学生和社会诉求的应急反馈机制;

37.存在现实办学风险隐患;

38.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附件2



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

夏智伦      省委教育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二、副组长

王仁祥       省教育厅副厅长

曾市南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左   清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纪武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

三、成员

幸   勇      发展规划处处长

刘奇军      高等教育处处长

曹   敏      学生处处长

崔书芳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李慧平      省纪委监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文春华      省委教育工委维稳办主任

谢培元      省教育考试院成招处处长



附件3



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人员名单


一、主任

王仁祥      省教育厅副厅长

二、常务副主任

李纪武      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

三、副主任

刘奇军      高等教育处处长

曹   敏       学生处处长

崔书芳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四、成员

冯   臻       发展规划处副处长

王   荣       高等教育处副处长

殷   劭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

黄义军       省纪委监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三处处长刘喜省委教育工委维稳办四级调研员

陈   衡       学生处四级调研员

张嘉华       省教育考试院成招处副处长




附件4


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问题清单表(高校用)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负面清单

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

整改目标措施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计划完成时间

办 学 定 位

1.未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纳入学校整 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1.





2.









2.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主要工作议 题未列入校党(常)委会议或校长办 公会议

1.





2.









3.“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不到位, 未按国家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开足开好 思想政治理论课

1.





2.










4.提供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与学校学 科、专业优势结合不紧密

1.





2.









5.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未实行统一 归口管理,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不健 全或不落实,违规下达经济考核指标

1.





2.















负面清单

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

整改目标措施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计划完成时间

校 外 教 学 点 设 置 与 管 理

6.未经备案,擅自在校区外或在备案 地址以外进行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活动

1.





2.










7.合作的设点单位不具备设点资质

1.





2.









8.未签订有效合作协议或协议不规范 (无实际约束力)

1.





2.









9.校外教学点未配备与办学规模和专 业设置相适应的辅导教师、教辅人员 和管理人员

1.





2.









10.校外教学点不具备能保证正常教学 、相对稳定、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的教 学场所与设备设施、实验实训、学习资 源等条件

1.





2.










11.校外教学点信息化教学、管理基 础建设滞后,不具备进行线上线下结 合教学的基本条件

1.





2.









12.校外教学点规章制度不健全,安 全管理责任不明确、不落实

1.





2.









13.未定期开展校外教学点检查评估 ,办学监管责任不到位

1.





2.















负面清单

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

整改目标措施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计划完成时间

招 生 管 理

14.未统一印制和及时发放招生简章 等招生宣传材料

1.





2.









15.校内校外教学点存在“点外设点” 、虚假承诺、委托其他组织(个人) 代为招生宣传、提供“代报名”“代学”“ 替考”等违规托管服务、跨省招生和宣 传等违规行为

1.





2.










16.招生规模与学校办学条件、治理 能力不匹配

1.





2.









17.违规注册“双重学籍”,提供虚假 信息注册学籍

1.





2.









教 学 管 理

18.主办高校或校外教学点转移(实 际放弃)或变相转移学历继续教育办 学权或教学权

1.





2.









19.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完善、不规 范,教学过程明显缺失

1.





2.










20.缺乏有效的教学监督措施

1.





2.









21.课程考核标准未达到培养目标要 求

1.





2.















负面清单

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

整改目标措施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计划完成时间

教 学 管 理

22.未按规范程序选定教材版本,或 教材配送不及时

1.





2.









23.未定期组织校外教学点教学与管 理人员培训

1.





2.









24.校内及校外教学点教学档案、考 试记录不完整、不准确,或记录作假

1.





2.









25.作业批改、考试成绩评判随意, 试卷未按规定保存

1.





2.









26.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缺失 ,未全员查重和严肃处理抄袭、代写 等学术不端行为

1.





2.









27.主办高校学位授予标准不明确、 程序不严谨

1.





2.










28.存在师德师风失范

1.





2.















负面清单

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

整改目标措施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计划完成时间

考 试 管 理


29.组考方案不完善或不落实

1.





2.










30.未进行考生身份识别,或身份甄 别不严格

1.





2.










31.网络化考试无远程监控措施,纸 质化考试未按要求设置考场

1.





2.










32.考纪监督虚化,存在群体作弊、 替考,未按规定及时处理违纪行为

1.





2.









收 费 与 经 费 使 用 管 理

33.主办高校违规授权或委托单位和 个人代收费,学费未全额上缴学校财 务账户,存在上缴前分配行为

1.





2.









34.主办高校擅自超标准收费,校外 教学点搭车收费

1.





2.









35.校外教学点教师酬金未统一由主 办高校财务部门据实支付,拨付给设 点单位的工作经费占学费总额比例超 标

1.





2.















负面清单

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

整改目标措施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计划完成时间

其 他


36.高校未制定回应学生和社会诉求 的应急反馈机制

1.





2.










37.存在现实办学风险隐患

1.





2.










38.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1.





2.














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问题清单表(校外教学点用)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负面清单

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

整改目标措施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计划完成时间

校 外 教 学 点 设 置 与 管 理

1.未经备案,擅自在备案地址以外进 行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活动

1.






2.












2.不具备设点资质

1.






2.











3.未配备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 应的辅导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

1.






2.











4.不具备能保证正常教学、相对稳定 、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的教学场所与 设备设施、实验实训、学习资源等条 件

1.






2.












5 .信息化教学、管理基础建设滞后, 尚不具备进行线上线下结合教学的基 本条件

1.






2.











6.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不 明确、不落实

1.






2.












负面清单

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

整改目标措施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计划完成时间








招 生 管 理

7.未经主办高校法人授权自行开展招 生宣传

1.






2.











8.存在“点外设点”、虚假承诺、委托 其他组织(个人)代为招生宣传、 提 供“代报名”“代学”“替考”等违规托管服 务、跨省招生和宣传等违规行为

1.






2.











9.招生规模与学校办学条件、治理能 力不匹配

1.






2.











10.违规注册“双重学籍”,提供虚假信 息注册学籍

1.






2.











教 学 管 理

11.转移(实际放弃)或变相转移学 历继续教育办学权或教学权

1.






2.












12.教学过程明显缺失

1.






2.












13.教材发放不及时

1.






2.












14.教学档案、考试记录不完整、不 准确,或记录作假

1.






2.

















负面清单

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

整改目标措施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计划完成时间

教 学 管 理

15.作业批改、过程性考核(平时成 绩)随意

1.






2.












16.毕业指导过程缺失

1.






2.












17.存在师德师风失范

1.






2.











考 试 管 理


18.组考方案不完善或不落实

1.






2.












19.未进行考生身份识别,或身份甄 别不严格

1.






2.












20.网络化考试无远程监控措施,纸 质化考试未按要求设置考场

1.






2.











21 .考纪监督虚化,存在群体作弊、 替考,未按规定及时处理违纪行为

1.






2.

















负面清单

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

整改目标措施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计划完成时间

收 费 与 经 费 使 用 管 理





22.代收学费,搭车收费


1.






2.










其 他


23.存在现实办学风险隐患

1.





2.










24.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1.





2.














附件5

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台账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

整改目标措施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计划完成时间

办理情况





























































































备注:高校及校外教学站点共用



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